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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录工作的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邮递方式。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7日。报名者以投邮日期为准,并须于投递之日起3日内向学院人力资源部电话查询邮递结果。
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经所在院(系)学生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的《国家法官学院2016年招录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样式附后)1 份,对所获奖励须提交获奖证书的复印件;(2)经所在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报考者攻读报考学历期间的主要课程学习成绩复印件1份;(3)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其中一张贴于简历上)。
2、资格审查
根据上述招录条件和招录职位的要求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于6月3日前通知有关报考者。
(二)笔试
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具体内容包括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知识以及中文写作。笔试时间为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法官学院新校区。
(三)面试
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法官学院新校区。
(四)考察录用
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决定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对象人选需进行体检。学院将派人到毕业生所在院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按程序报批录用。
三、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1号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67559300、010-67559299
传 真:010-67559299
联 系 人:马老师、曹老师
原标题:国家法官学院2016年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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