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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属的法官培训机构,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承担的主要任务是法官及预备法官培训。根据法官学院发展的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法官学院计划于2016年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的职位及专业、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录职位及专业
招录职位为教师3名,具体专业要求如下:2名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1名图书馆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
(二)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符合职位要求的全国统一招生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定向招生)。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
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热爱教育事业;
6、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7、具有相关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法学专业博士其中一职
位同时须具有英语、法语、德语、日语或西班牙语任一专业本科学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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