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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的功能

(1)按教育功能作用的对象划分——个体发展功能(本体功能)和社会发展功能(派生功能)

教育的个体发展功能指教育对个体发展的影响和作用。它由教育活动的内部结构特征所决定,发生于教育活动内部,也称为教育的本体功能。

教育的社会功能指教育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教育的社会功能是多方面的:教育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巩固经济基础:可以成为社会政治斗争的手段,影响民主法制建设;能够保存、传递以至创造人类文化:可以起到保护环境、控制人口的作用等等。

(2)按教育功能作用的性质划分——正向功能(积极功能)与负向功能(消极功能)

教育的正向功能指教育有助于社会进步和个体发展的积极影响和作用。负向功能指阻碍社会进步和个体发展的消极影响和作用。

(3)按教育功能呈现的形式划分——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

显性功能指教育活动依照教育目的,在实际运行中所出现的与之相吻合的结果。如促进人 的全面和谐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等,就是显性教育功能的表现。隐性功能指伴随显性教育功能所出现的非预期性的功能。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的区分是相对的,一旦 隐性的潜在功能被有意识地开发、利用,就可以转变成显性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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