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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结构化面试之教育的基本规律
——个体身心发展的规律知识点考察
初看题目,很多人都会诧异,关于个体身心发展规律的知识点不应该是笔试过程中教育学的简答论述题目吗?其实不然,在教师类结构化面试中,各类题型均 有涉及教育的基本规律之个体身心发展的规律知识点。那么,在面试中,这部分知识是如何考察的?欣瑞教育老师带领大家一起来学习。
【知识点概述】
一、个体身心发展的顺序性
身心发展的顺序性是指人的身心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量变到质变的连续不断的过程。人的发展的顺序性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 移的,教育工作要遵循这种顺序性,循序渐进地促进人的发展。所以,教育一般不可“陵节而施”,否则就会出现教育的异化,造成教育的负效应。
二、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
身心发展的阶段性是指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不同的总体特征及主要矛盾,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决定了教育工作必须根据 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分阶段进行。如果不顾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接受能力,在教育工作中搞“一刀切”、“一锅煮”,让孩子同成年人一样的听报告、搞活动、开批斗 会,把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教育“成人化”,这就违反了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规律。
三、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
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是指在身心发展的同一方面的发展速度、身心发展的不同方面,在不同年龄阶段是不平衡的。如青少年的身高体重在其全部发展过程中经历的两个高峰期。再如青春初期的孩子身高体重的增长已达到较高水平,而骨化过程远远没有完成。
四、个体身心发展的互补性
互补性是指机体某一方面的机能受损甚至缺失后,可通过其他方面的超常发展得到部分补偿。同时,互补性也存在于心理机能与生理机能之间。人的精神力量、意志、情绪状态对整个机能起到调节作用,能帮助人战胜疾病和残缺,使身心依然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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