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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是独特的人
第一,学生是完整的人。在教育活动中,必须反对那种割裂人的完整性的做法,还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的时间和空间。
第二,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和培养具有独特个性的人,应成为我们对待学生的基本态度。独特性也意味着差异性,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差异,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完全、自由的发展。
第三,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学生的观察、思考、选择和体验,都和成人有着明显的不同,所以,应把孩子看成孩子,而不是一个成人。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第一,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教师不仅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学生,而且,连自己的知识也不能强加给学生,否则会挫伤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扼杀他们的学习兴趣,禁锢他们的思想,引起他们自觉或不自觉的抵制或抵抗。
第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只能让学生自己读书,自己感受事物,自己观察、分析、思考,从而使他们明白事理,自己把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第三,学生是责权的主体。学生是权利主体,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是责任主体,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对学习、对生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学会承担责任。
2.学习方式
新课程倡导的学习方式有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等。
(1)自主学习
自主学习是以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通过学生独立地分析、探索、实践、质疑、创造等方法来实现学习目标,即主动地自觉自愿地学习,而不是被动地或不情愿地学习。学习的“自主性”具体表现为“自立”“自为”“自律”三个特性,这三个特性构成了“自主学习”的三大支柱及所显示出的基本特征。
(2)合作学习
合作学习是指学生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合作学习鼓励学生为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而一起工作,在完成共同任务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理想。
(3)探究学习
探究学习是在学生主动参与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猜想或假设,在科学理论指导下,运用科学的方法对问题进行研究,在研究过程中获得创新实践能力、获得思维发展,自主构建知识体系的一种学习方式。具有主动性、问题性、开放性、生成性和创造性。
3.教师观
(1)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具体来说,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引导者、参与者。
(2)从教学与研究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3)从教学与课程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4)从学校与社区的关系来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社区型的开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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