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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竞争是必然的逻辑。独立面向市场的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必然导致一定量的劳动者失业现象的产生,否则市场经济就不能成 立。同时,发展中的经济结构的调整等,也会不 可避免地导致部分劳动者的失业。所以,失业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有现象;
(3)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国家综合国力增强的必由之路。因此在我国现实社会,部分劳动者的失业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在于,失业的劳动者在数量上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可达到社会难以承受的程度,不可演化为社会问题;
(4)同时,就业乃民生之本,劳动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因此,国家、社会、用人单位对失业的劳动者应依法给予必要的扶助,特别要建立 健全失业保障制度,并努力为失业的劳动者重新就业或创业创造条件,失业的劳动者自身也应更新观念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开辟新的就业途径或自主创业。
2 、如何看待我国现实社会存在的剥削现象
( 1 )剥削是一个经济范畴、历史范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精辟地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也就是消灭剥削制度。这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走向,但又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 2 )目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剥削制度已经消灭,但我国的现实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决定我们必须实 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的存在与发展是一种必然。而在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中,企业主以自己拥有的生 产资料无偿占有雇工剩余劳动的剥削现象是不可避免的。这就是说,剥削现象的存在在我国现实社会具有历史必然性和历史合理性。允许其存在正是为了创造其退出 历史舞台的条件。
( 3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已载入《宪法》,正当的剥削行为受法律保护、政策支持。不正当的如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剥削行为,为法律、政策所不容。 同时,合法经营并对社会有贡献的私营企业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他们与雇工之间存在着平等、合作的关系。
( 4 )但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不动摇,同时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引导、监督,促进其健康发展。
(四)教学内容的处理方式:
1 、适当删减 (对于旧教材的知识,而新教材删除的部分,绝不再提及)
2、适当补充知识 (对于新教材对旧教材的更新提法,应作说明,可适当阐讲,例如劳动与劳动力或劳动者的区别:创造财富的要素是劳动不是劳动者,或者说劳动者只能通过劳动,才能创造财富,由此显出劳动的光荣、就业的重要)
3 、适当变换知识的呈现方式 (按新课程理念与新教材的编排程序,坚持归纳法呈现知识、以指导 —— 发现法 来呈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尽量少用演绎法。)
4、适当调整教材内容的先后顺序 (对新教材的内容作适当的调整, 如有关就业问题以及择业观教学、创业精神的培养,可以与后面的综合探究活动《做好就业与自主创业的准备》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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