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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师在教学中的目光禁忌

学生渴望教师的目光是鼓励的,因为它能给学生以自信和力量,增强学生的自尊心、上进心。他们从这种目光中得到鼓励,迎着这种目光,他们敢于大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要求,敢说自己想说的话,敢做自己想做的事,使他们最大限度地享受自由、张扬个性。

(1)忌责怪的目光。这种目光容易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造成学生对教师的抵抗,割裂师生间的友谊,使两者矛盾激化,不利于学生健康人格的发展。

(2)忌漠视的目光。只顾做自己的事,不看对方说话,是怠慢、冷淡、心不在焉的流露。孩子是天真的,想说的时候就会说,当讲话出现被孩子打断、或中间出现突发事情打断你的活动时,不能投以鄙夷或不屑的目光,要学会倾听,让孩子表达。

漠视目光极易使学生的自尊心受到伤害,致使学生产生极大的自卑心理,任何活动都不敢积极参与,甚至对任何事情都缺乏信心和兴趣,沉默寡言,最终导致性格上的孤僻、冷漠、自私。

(3)忌呆板的目光。眼睛转动稍快表示有活力,但如果太快则表示不真诚、给人不庄重的印象,同时,眼睛也不能转得太慢,否则为“缺乏生气”。

(4)忌看完学生突然一笑,是一种讥讽。

(5)忌面无悦色的斜视,是一种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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