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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结构化面试是一种考查应试者是否具备教师综合素质与能力的面试形式。从以往的面试来看,当考生具有较强的“思维”时,才能有效应对考官提出的面试问题。但遗憾的是,大部分考生因缺乏结构化面试作答的“思维”,而存在以下的面试问题:

1.不“知”所措:这种问题是大部分考生在第一次回答结构化的问题时会表现出来的。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从未了解过结构化的相关知识,所以“思维”是空白的,表现出来的行为就是不知所措的。

2.表“述”不清:这种问题是较大部分考生在了解了结构化的理论之后所表现出来的。由于对结构化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所以在答题时也有了“思维”的萌芽,但仍然处于混沌之中,所以表现出来的行为就是“说不清,道不明”。

3.无“话”可说:当大部分考生经过理论的学习以及模拟实践之后,不知所措和表述不清的问题就会慢慢消除,这时候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无话可说。

这三个问题是在对大部分的考生进行了面试模拟之后,所总结归纳出来的。如果考生细细思考,就会发现这三个问题所蕴含的结构化面试“思维”,即“知”“述”“话”。

我们知道,思维是一个人内在思想、情感等的集中体现,它决定了一个人的行为方式和处事方式等。可见,思维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教师资格结构化面试中,考官会从考生的语言表达中捕捉到有关思维的信息,这些信息有正确的、有错误的,所以考官需要进一步根据思维判断考生深层次的价值观、教育观、教师观和学生观等。下面为广大考生深入阐述结构化面试的“思维”,以帮助大家掌握解答问题的规律和原则。

一是“知”。“知”是认识、了解客观事物的初级思维活动,它需要根据客观事物的属性判断其属于哪一类事物。例如,动物、植物等。同样,考生在面对结构化题目时,需要先判断其问题分类。例如,可以按照题目类型进行分类,包括综合分析、教育实践、职业认知、应急应变、人际关系、活动组织等。

二是“述”。“述”就是细化阐述,它是具象的思维活动。也就是说,在确定好了问题的分类之后,考生需要将这一问题具体化。例如,如果题目是教师收受红包或者是体罚学生的现象类问题,那么就属于综合分析类的问题,考生就需要先对这一问题表态、提出本质,再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最后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这样的答题结构就可以很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使回答具有条理性。

三是“话”。“话”就是能够说出来表达自己思想感情的声音。“话”是思维活动的具体表现,也是思维逻辑的有效载体。通过“知”和“述”之后,考生就需要经过思维的整合来实现“话”。例如,在分析教师收受红包的问题时,考生可以分析这一问题的现状、背景、危害、原因等,在提出对策时,考生可以从教师自身、学校管理者、教育部门、媒体、家长等多个角度提出建议。这样一来,考生就会有话可说,使答题内容丰富多彩。当然,为了有话可说,考生还需要多看关于教育类的热点新闻、有关教育的名言警句以及教育教学案例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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