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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有违背新课标理念的情况

虽然在试讲要求中并没有提及要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但在新课标理念的指导下,教师都要注重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在授课过程中,要与学生进行互动,给学生答题机会,让全体学生能够参与到课堂中来,避免产生“一言堂”的错误现象。

2.能否准确理解试讲要求

第一条“请在10分钟内完成试讲”。这里有两层含义:1.授课的逻辑要与教材题本中一致;2.授课的时间要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在试讲过程中,绝对不可以超时,在平时的练习中要做好时间的把握。另外,在设计教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题本逻辑,不能按照自己的逻辑设计课程。

第二条“讲解清楚自动筛选中与和或的不同的操作”这里要求学生能够掌握二者的区别及具体操作。讲解过程中一定要突出重点并配合有针对性及引导性的提问,不能将整个任务完全抛给学生。

第三条“试讲过程中涉及操作,进行演示即可”。属于教学实施类的内容,这里表明不能只是单纯的讲授,如果涉及到实际操作,需要进行演示模拟,体现操作过程。

3.能否采用合理的教学方法

(1)本课是一门操作课,在授课过程中要注意教学方法的多样性,除了使用讲授法讲解理论之外,还应该根据内容的难易,选择演示法、探究法等,多让学生动手实践。

(2)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不匹配问题。比如:对于数据筛选的操作这部分内容,操作性较强,学生也并未接触过,但全篇采用讲授法,不直观;或者定义“与”“或”方式进行筛选这类对于学生较为陌生,且不太好理解的内容设置了自主探究,并且预设学生可以直接给出准确答案,造成了对学生回答预设情况不合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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