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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师招聘考试中,法律法规是经常考察的一个模块。在教师招聘的考试题目中,考察的内容包括重点法条内容,法律颁布时间,以及其中一些数字类,权责类的知识点;这块内容一般以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形式来考察,在备考的过程中一方面要进行有意识的识记,另一方面对一些案例类的题目也要灵活的运用所学知识点,尤其是归责类的题目是很容易出现错误的一个知识点,所以应引起大家重视。

一、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以过错作为规则的最终构成要件。这个原则主要是针对学校或者其他义务教育机构故意或者是过失导致相应过错的情形,是首选的原则。所以在题目中,不管是学校主观犯错还是由于没有尽到义务而造成损害事实都应该承担相应的原则。

例题:某小学学生课间休息期间,在学校空置的教室内玩耍。下午1点40分左右,学生玩耍的教室房顶突然坍塌,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18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事故发生后,学生得到及时的救治,所有受伤的学生病情稳定。学校按()原则承担相应责任。

A过错原则 B无过错原则 C公平原则 补偿原则

【答案】:A

【解析】:该事件严重的伤害结果是由于学校对教室没有安全维护,并且也没有及时提示学生等不作为的行为导致的,所以学校应该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过错推定原则

过错推定原则事实上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适用于在没有办法确定是否故意或过失导致的情形时,原告需要证明被告实施了加害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在法律上推定被告人有过错,并且承担民事责任。比如,阳台上放置的花盆砸到了楼下的人,如果花盆所有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他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不满10周岁的学生在校期间受到的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要承担法律责任。可以通过以下口诀对过错责任原则适应的情形进行记忆:医院(园)挂危井,无木堆!即 医:医院,一共有三种情形,即医院违反法律诊疗规范之类的给患者带来损害, 院:园的谐音,动物园动物致害; 挂:悬挂物,即构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坠落致害 井;窨井,即地下挖掘等作业 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害 ;木:林木折断致人损害; 堆: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 。

例题:不满10周岁的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口诀解释:

【答案】:正确

三、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指当事人双方在造成损害时均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原则,来判定当事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与适当的补偿。

例题:三年级小明的家长在上学前反复提醒小明,让他注意铅笔的使用,不要挫伤同学。但是有一天,小明不小心挫伤了小红,导致小红右眼受伤。小明家长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么?

【答案】:根据教育公平原则,考虑到小红的家庭经济情况,为了保证公平,小明家长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四、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是指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其主观上有无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均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几种无过错责任: 产品缺陷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违规饲养动物的责任、饲养违禁动物的责任

例题:1.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承担责任?

【答案】:学校。

【解析】:当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因方法不当造成的损害是由用人单位即学校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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