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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原则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对教学过程规律的认识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它指导教师的教,也指导学生的学,贯穿于各项教学活动之中,正确灵活地运用教学原则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一共需掌握八大教学原则,此处核心介绍量力性原则。

所谓量力性原则是指教学活动要适合学生的发展水平。它是为了防止发生教学难度低于或高于学生实际程度而提出的,又称可接受性原则。对于该原则的理解我们可以从为谁量力,如何量力两个维度展开。首先,量力性原则的对象是学生,而不是老师,我们要根据学生的发展水平施教。其次,量力的意思是不能太难或太简单,难度过低或过高就是不量力。这种思路和维果斯基的最近发展区是一致的,维果斯基就指出教学要走在发展前面,不能太难或太简单,可以说最近发展区为量力性原则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在教学中要贯彻量力性原则要注意以下问题:首先,重视儿童的年龄特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能出现幼儿教育小学化,或中学教育简单化等局面,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这样才能保证适合他们的发展水平。其次,要了解学生发展的具体特点。比如学生认知的发展、社会性的发展、自我意识的发展、能力的发展等等,准确了解发展特点方可提出适宜的教学。最后,要恰当地把握教学难度,防止过难或过易的极端情况。这些贯彻原则我们需要以多选题的形式备考,做到理解并识记。

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关于量力性原则这种思路在古代已有之。《学记》作为世界上最早的关于教育问题的论著,其中有说道:“力不能问,然后语之,语之而不知,虽舍之可也。”意思是:“有的学生没有能力提出问题,这种情况下才可以直接给他讲解。给学生讲解后还不明白的情况下,暂时搁置问题也是可以的。”因为讲解之后还不明白,言下之意就是有可能讲解的内容超出了学生的接受水平,难度过高,此时就该将问题暂时搁置,这就符合了量力性原则的思路。我们在备考的过程中应该有意识的去积累相关名言和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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