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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伯格及其同事设计了9个类似“海因兹偷药”的道德两难问题,对儿童的道德判断力进行跨文化的追踪研究。他们的研究表明:个体的道德判断处于不断发展之中,经历性质不同但相互关联的3种水平和6个阶段。

一、海因兹偷药的故事及问题

(一)故事:

欧洲有个妇女身患一种特殊的癌症,生命垂危。医生认为,有一种药也许救得了她。这种药是本城一名药剂师最近发现的一种镭剂。该药造价昂贵,药剂师还以10倍于成本的价格出售。他花200美元买镭,而一小剂药却索价2000美元。这位身患绝症的妇女的丈夫名叫海因兹,他向每个相识的人借钱,但他只能筹到大约1000美元,只是药价的一半。海因兹告诉药剂师他的妻子快要死了,并且请求药剂师便宜一点把药卖给他,或者允许他以后再付钱。可是,这位药剂师说:“不行,我发明这种药,我要靠它来赚钱。”海因兹绝望了,想闯进那人的药店,为妻子偷药。

(二)问题

1.海因兹应该偷药吗?为什么应该或者不该?

2.如果海因兹不爱他妻子,他应该为她偷药吗?为什么应该或者不该?

3.假定将要死的不是海因兹妻子,而是一个陌生人,海因兹应该为陌生人偷药吗?为什么应该或者不该?

4.(如果你赞同为陌生人偷药)假定快要死的是海因兹宠爱的一只动物,他应该为救这只宠物去偷药吗?为什么应该或者不该?

5.为什么人们应该尽其所能搭救别人的生命?不论用什么方式都行吗?

6.海因兹偷药是犯法的,那样做在道德上错了吗?为什么错了或者没错?

7.为什么人们一般都应该尽其所能避免犯法,不论什么情况都该如此?

7a.怎样把这一点同海因兹事件联系起来?

二、道德发展阶段论

(一)前习俗的水平

在这个水平上,儿童能够区分文化中的规则和好坏,懂得是非的名称,但是他是根据行为对身体上的或快感上的后果来解释好坏的(受罚、得奖和交换喜爱的东西),或是根据宣布这些规则和好坏的人们的体力来分别好坏的。这一水平分为两个阶段:

阶段1:以惩罚与服从为定向。以行为对自己身体上所产生的后果来决定这种行为的好坏,而不管这种后果对人有什么意义和价值。避免惩罚和无条件地屈从力量本身就是价值,而不是尊重为惩罚和权威所支持的那种基本的道德秩序。

阶段2:以工具性的相对主义为定向。正确的行为就是那些可以满足个人需要、有时也可以满足他人需要的行为。人们之间的关系是根据像市场地位那样的关系来判断的。儿童知道了公平、互换和平等分配,但他们总是以物质上的或实用的方式来解释这些价值。交换就是“你帮我抓痒,我也帮你抓痒”,而不根据忠义、感恩或公平来进行的。

(二)习俗水平

在这个水平上,按照个人的家庭、集团或国家所期望人们做的去行事就被认为它本身就是有价值的,而不管它所产生的直接的和明显的后果如何。这种态度不仅服从个人的期望和社会的秩序,而且忠心耿耿,主动去维护、支持这种秩序,并以与这种秩序有关的个人或团体自居。在这个水平上,有两个阶段:

阶段3:以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一致或者“好男孩—好女孩”为定向。凡是讨人喜欢或帮助别人而为他们称赞的行为就是好行为,其中许多符合大多数人心目中定型了的形象或“自然的”的行为。经常用意图去判断行为。第一次把“他的用意是好的”作为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好孩子就会获得别人的赞许。

阶段4:以法律与秩序为定向。行为是服从权威、固定的规则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尽自己的义务、对权威表示尊重和维护既定的社会秩序本身就是正确的行为。

(三)后习俗水平

在这个水平上,儿童显然努力在摆脱掌握原则的集团或个人的权威,并不把自己和这种集团视为一体从而去确定有效的和可用的道德价值和原则。这个水平也有两个阶段:

阶段5:以法定的社会契约为定向。总的倾向带有点功利主义的色彩。正确的行为往往取决一般的个人权利和已为整个社会批判考核而予以同意的标准。儿童清晰地意识到个人的意见和价值是相对的,从而相应地强调要求有一个取得一致意见的程序和规则。除了在宪法上民主地同意了的事物,权利是关于个人的价值和意见的事,所以其结果是强调法律的观点,但同时也强调要根据对社会是否有用的理性思考来改变法律的可能性(不像以法律秩序为定向的阶段4那样死板地维护法律)。在法律领域之外,自由同意和契约乃是遵守职责的一个具有联结作用的因素。这就是美国政府与宪法的“官方的”的道德。

阶段6:以普遍的伦理原则为定向。根据良心作出的决定就是正确的,而所谓根据良心作出的决定就是根据自己选择的具有逻辑全面性、普遍性和融贯性的伦理原则作出的道德决定。这些原则是抽象的和伦理的(像“中庸之道”,绝对命令等等),而不是一些具体的道德规则,如“摩西十诫”等等。实质上,这些原则就是普遍的公正原则、互惠原则、人权平等原则和尊重个人的人类尊严的原则。

总而言之,不同发展阶段的人的道德推理方式和性质是不一样的。阶段1强调的是服从和惩罚,认为海因兹不该偷药,因为这样做会被抓进监狱。阶段2是重实效的享乐主义和交换,主张海因兹偷药救妻子,理由是:他需要妻子,而且有朝一日妻子也会为他做同样的事。阶段3强调爱、幸福、仁慈,重视与自身关系密切的人的认可,他们主张海因兹偷药的理由是:男人结了婚就要作一个好丈夫,而好丈夫都爱自己的妻子。阶段4的人尊重法律和秩序,忠于集体道德,维持社会秩序。阶段5是社会契约立宪主义,认为善就是社会福利,把社会设想成具有平等权利的个体的联合,把规则看作是由自由人的契约性协议所构成。阶段6对于普遍的人类价值和正义有一种原则性的义务感,甚至在社会特定的法律协议和契约不主张这些价值和正义时,也是如此。

考题再现

一、单选题

1.根据科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论的观点,只根据行为后果判断对错的儿童,其道德发展水平处于( )。

A.“好孩子”取向阶段 B.良心或原则取向阶段

C.服从与惩罚取向阶段 D.权威和社会秩序取向阶段

1.【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服从与惩罚取向阶段的儿童服从权威或规则只是为了避免惩罚,他们认为受赞扬的行为就是好的,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坏的。他们还没有真正的道德概念。通过题干“只根据行为后果判断对错的儿童”的表述,说明儿童还没有道德的概念,知识刻板看待结果来做判断,与服从于惩罚道德定向阶段的特征相符合。故此题选C。

2.儿童在听了柯尔伯格的道德两难故事“海因兹偷药”后,认为海因兹不应该去偷,因为如果人人都违法去偷东西的话,社会会变得很混乱,这名儿童的道德水平处于( )。

A.惩罚服从取向阶段 B.社会契约取向阶段

C.好孩子取向阶段 D.维护权威和秩序取向阶段

2.【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科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论。

维护权威或秩序的道德定向阶段:处于该阶段的儿童其道德价值以服从权威为导向,他们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懂法。认为准则和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因此,应当遵循权威和有关规范去行动。对海因兹的两难问题的回答为:“海因茨不应该去偷药,因为如果人人都违法去偷东西的话,社会就会变得很混乱。”

社会契约定向阶段:处于这一水平阶段的人认为法律和规范是大家商定的,是一种社会契约。他们看重法律的效力,认为法律可以帮助人维持公正。但同时认为契约和法律的规定并不是绝对的,可以应大多数人的要求而改变。在强调按契约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的同时,认识到个人应尽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性。对海因兹的两难问题的回答为:“海因兹应该去偷药,因为个人生命的价值远远大于药剂师个人对财产的拥有权。”

所以本题应该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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