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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心理学概念

教育心理学:广义的教育心理学指研究教育实践中各种心理与行为规律的科学。狭义的教育心理学专只学校教育心理学,即教育心理学是一门研究教学情境中学与教的基本心理规律。

心理发展:是指个体从出生、成熟、衰老直至死亡的整个生命进程中所发生的一系列心理变化。

学习过程:学生在教学情境中通过与教师、同学以及教学信息的相互作用获得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过程。

认知:广义上说,认知是指人的认识过程,包括注意、知觉、记忆、解释、分类、评价、原则推理、规则的演绎、想象各种可能性、产生策略和幻想等。狭义上说,认知就是思维或记忆。

知识:是客观事物的特征和联系在人脑中的主观映像,他是来自反映的对象本身的认识经验。

陈述性知识:也叫描述性知识,是个体能用语言进行直接陈述的知识。这类知识主要用来回答事物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可用来区别和辨别事物。

程序性知识:也叫操作性知识,是个体难以清楚陈述,只能借助某种作业形式间接推测其存在的知识。它主要用来解决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

形式运算阶段:又称命题运算阶段,其最大特点是儿童思维已摆脱具体事物的束缚,把形式和内容区分开来,能根据种种可能的假设进行推理。

人格:又称个性,是决定个体的外显行为和内隐行为,并使其与他人的行为有稳定区别的综合心理特征。

性格:个体在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对现实的稳定的态度以及与之互相适应的习惯化的行为方式。

有意义学习:符号所代表的新知识和学生认知结构中已有的适当观念能够

建立非人为地和实质性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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