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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人类有目的地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是传承文化、传递生产与社会生活经验的一种途径。“教育”一词最早见于《孟子·尽心上》中的“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

从社会的角度来定义“教育”,可以把“教育”的定义区分为不同的层次:

它包括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

狭义的教育指学校教育,是教育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要求,依据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促使其朝着所期望的方向发展变化的活动。

更狭义的教育有时是指思想品德教育活动,与学校中常说的“德育”是同义词。

从个体的角度来定义教育,往往把教育等同于个体学习与发展的过程。

(二)教育的属性

教育的本质属性是育人,即教育是一种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这是教育区别于其他事物现象的根本特征。它要解决的特殊矛盾是受教育者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矛盾。这也是教育的质的规定性。

(1)永恒性

(3)继承性

(5)长期性

(7)生产性

(三)教育的基本要素(选择、填空、判断)

1. 教育者

2. 受教育者(学习者)

3. 教育媒介(教育影响)

教育媒介指建构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起桥梁或沟通作用的一切事物的总和,包括教育内容、教育方法与组织形式和教育手段等。教育的诸多矛盾中,受教育者与教育内容这一对矛盾才是教育中的基本的、决定性的矛盾,因为它是教育活动的逻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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