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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服教育法VS有效的说服

说服教育法: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学生提高认识、形成正确观点的方法。说服教育是德育工作的基本方法。说服教育的方式主要有语言说服和事实说服。

有效的说服:教师经常应用言语来说服学生改变态度,在说服的过程中,教师要向学生提供某些证据或信息,以支持或改变学生的态度。

(二)榜样示范法VS树立良好榜样

榜样示范法:用榜样人物的高尚思想、模范行为、优异成就来影响学生的思想、情感和行为的方法。用来示范的榜样主要有家长和教师、同学、英雄人物、革命领袖、历史伟人和文艺形象。

树立良好榜样: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以及大量的实践经验都证明,社会学习是通过观察、模仿而完成的,态度与品德作为社会学习的一项内容,也可以通过观察、模仿榜样的行为而习得。榜样行为的示范有多种方式:既可以通过直接的行为表现来示范,也可以通过言语讲解来描述某种行为方式,既可以是身边的真人真事的现身说法的示范,也可以借助于各种传播媒介象征性地示范。

(三)品德评价法VS给予适当的奖励与惩罚

品德评价法:通过对学生品德进行肯定或否定的评价而予以激励或抑制,促使其品德健康形成和发展。它包括奖励、惩罚、评比和操行评定。

给予适当的奖励与惩罚:1.奖励(1)给予奖励时要选择、确定可以得到奖励的道德行为;(2)选择恰当的奖励物。同一种奖励物,其效用可能因人而异;(3)应该强调内部奖励。外部的物质奖励只是权宜之计不可过多使用,应引导学生进行自我强化,让学生亲自体验做出道德行为后的愉快感、自豪感、欣慰感,以此转化为产生道德行为的持久的内部动力。2.惩罚:当不良行为出现时,可以用两种惩罚方式-一是,给予某种厌恶刺激,如批评、处分、舆论谴责等;二是,取消某种喜爱刺激或剥夺某种权利,如不许参加某种娱乐性活动。

除了这三个相似的方法外,其余的子方法是没有交集的。因此,当我们面对简答题和论述题时,还是需要将这两个知识点分开使用,不能混淆,否则会直接影响我们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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