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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的分类

课程类型是指课程的组织方式或设计课程的种类。关于课程的类型,不同国家、不同时期、不同教育家持有不同的分类标准,因此对课程所划分的类别也不同。课程的类型没有严格的定义。从课程任务的角度,可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从课程制定者或管理制度角度,可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从课程功能的角度,可把课程分为工具性课程、知识性课程、技能性课程、实践性课程;从教育阶段角度,可把课程分为幼儿园课程、小学课程、初中课程、高中课程;从课程的组织核心来看,可分为学科中心课程、学生中心课程、社会中心课程等。以下将对前两种分类加以说明。

(一)根据课程任务,可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

基础型课程注重学生基础学力的培养,即培养学生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需的“三基”(读、写、算)为中心的基础教养,是中小学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

拓展型课程注重拓展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各种不同的特殊能力,并迁移到其他方面的学习。

研究型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态度与能力。

(二)根据课程制定者或管理层次,可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采用国家统一课程设置,全国中小学基本上沿用一个教学计划、一套教学大纲、一套教材,缺乏灵活性、多样化和弹性。

所谓国家课程,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编制和审定的课程,其管理权属中央级教育机关。

所谓地方课程,就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编订的课程,属二级课程。

所谓学校课程,是在具体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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