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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晋中市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普通话等要求

2015-05-20 15:31:18.0| 教师考试网xredued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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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山西晋中市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普通话等要求

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含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应层次学历教育在学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合格成绩单(以申请人的档案记载为准)。
      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其前期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且在学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后取学历为本科毕业,可认可其师范教育专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教师资格的人员(含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未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非师范类教育毕业人员(含参加山西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过渡考试的人员)、在学期间未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含应届毕业生),拟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均需提供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印制、各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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