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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春季安徽蒙城县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2015-04-07 14:05:54.0| 教师考试网xredued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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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现将2015年蒙城县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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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现将2015年蒙城县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3日—4月21日每个工作日的8:00—18: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逾期教师资格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二、网上报名流程

1、非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3、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规格为114×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仔细核对所填报名信息(务必正确填写电子邮箱,以备网报密码丢失从邮箱中找回),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6.申请人请登陆“蒙城教育网”,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并按第六项第3条提交材料要求签字盖章。

三、认定范围

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

四、认定对象

1.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2.持有2014年2月前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以下简称“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人员。其中,“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以后取得的,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3.在2014年2月已取得“两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者,又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明书人员。

4.截至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人员。

5.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实施前(2013年9月),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电大等)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人员。

6.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上述认定对象中,前五类为非国考人员,第六类为国考人员。

五、 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蒙城县的中国公民。其中,非国考人员应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国考人员应向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六、 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材料审查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4月22日—24日。

2、材料审查现场确认地点:蒙城县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办公楼二楼西头);联系电话:0558-7638495。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封面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栏和第四页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栏加盖鉴定单位印章。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其中第8项“有无犯罪记录”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印章。鉴定单位(全称)栏加盖鉴定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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