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学员,欢迎来到欣瑞教育登录注册
025-83689966

服务时间:9:00-18:00

全国
分校
当前位置:欣瑞教育 > 教师资格资讯 > 教师资格认定 > 浙江教师资格认定 >

2015上半年浙江杭州萧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5-04-01 14:11:12.0| 教师考试网xredued04
推荐:欣瑞教育官网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杭州市教育局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2015年上半年萧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

学习交流平台:微信:扫码关注 关注微博:

零基础保过班,不过免费重读。全年365天天天学习,让忙碌的你全无后顾之忧。赶紧报班准备起来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杭州市教育局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2015年上半年萧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本区(含大江东)的人员均可向萧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二、我区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2015年4月7日~4月13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按要求填写信息;其中“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初级中学毕业后填起;)。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背景为白色、红色或浅蓝色。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注册信息”,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即为注册完毕。个人密码及报名号必须牢记,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本人将无法修改)。

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8: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开放。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接受初审阶段。

2015年4月14日下午~4月16日(上午8:30~ 11:45,下午13:00~16:45)申请人随带以下材料前往萧山区政府办事中心(金城路535号)办理初审: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

2.学历证书(研究生学历需随带本科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提交注册信息后,重新登录并双面打印出已有个人信息的4张A4表格,然后复印到一张A3纸上,注意复印顺序:A3纸对折后,第一页为封面,第二页为填表说明,第三页为个人信息,第四页为表格)。网络报名时上传的相同照片(小二寸)两张粘贴在申请表内,另一张放入信封。注意:第二页填表说明下的“承诺书”不要签名;第四页表格内容由教师资格认定评议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见附件一),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工作单位填写鉴定并盖章后,须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科加盖公章(此项公办教师将统一加盖);非萧山户籍的在萧工作人员,其人事档案在萧山区人事代理中心的,先由工作单位填写鉴定并盖章后,须萧山区人事代理中心加盖公章;其他申请者由户籍所在地镇或街道填写,并加盖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注意:加盖的印章为行政章,不是党委印章)。

5.体检空白表一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见附件二,申请其他层次教师资格见附件三,粘贴与网报上传相一致的照片,填写好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五项内容,其它栏目空白)。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萧山籍)或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非萧山籍)。

7.其他材料:

⑴ 参加全国统考获得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自发证之日起3年内有效)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⑵ 非师范类毕业生:教育学及心理学合格证书(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自发证之日起5年内有效)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⑶ 师范类毕业生:毕业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表、师范生证明各一份(1999年及以后入学的高等教育师范生须提供师范生证明。证明要求:如申请人属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属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或学生处出具证明。师范生证明内应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学年月、毕业年月、所学专业,属全日制师范毕业生)。成绩表、实习表须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

第三阶段为体检阶段。

2015年4月17日和4月20日-21日由受理机构统一组织,根据申请人初审时预约的具体日期安排体检(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统一为4月17日)。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规定执行。

第四阶段为受理阶段。

2015年4月27~4月29日,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前往萧山区政府办事中心进行材料复审及受理。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末页 共2页 共2条